身心障碍包括身体残疾和心理障碍两个大的类别。
身体残疾是指从事某种活动的能力受到限制或有所缺乏,而这种活动对一般人来说,是可用正常方式或在正常能力范围内做到的。
心理障碍是指一个人由于生理、心理或社会原因而导致的各种异常心理过程、异常人格特征的异常行为方式,是一个人表现为没有能力按照社会认可的适宜方式行动,以致其行为的后果对本人和社会都是不适应的。
身心障碍广泛地分为身体障碍和心智障碍两类。另外还有多重障碍和其他障碍。注意身心障碍不能和疾病等同起来。另外还有暂时障碍和长期障碍的区别,前者例如骨折后暂时的行动不便。根据台北市身心障碍服务手册,身心障碍共可分为18个类别: “身心障碍类别共有18项,分别为:视觉障碍、听觉机能障碍、声音机能或语言机能障碍、肢体障碍、智能障碍、多重障碍、重要器官失去功能、颜面损伤、植物人、失智症、自闭症、染色体异常、先天代谢异常、其他先天缺陷、慢性精神病患者、平衡机能障碍、顽性(难治型)癫痫症者及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认定,因罕见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碍者。”
身体障碍
肢体障碍
视觉障碍,例如盲人和色盲患者
听力语言障碍,例如聋人。
颜面损伤,影响活动的情况。
心脏、肝、肾、肺、胃肠道、造血机能等重要器官功能失调,影响活动的情况。
心智障碍
单纯智力障碍,例如智力低下。
学习障碍
自闭症
癫痫病人
植物人
慢性精神病
平衡机能障碍
幻想症病人
失智症,是一种因脑部伤害或疾病造成的进行性认知能力退化。影响记忆、注意力、语言能力。严重时会无法分辨人事时地物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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