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我个人的看法与分法,十二岁以前或小学阶段属于儿童期,最听老师的话和父母亲的话;十三岁至十八岁或初中、高中阶段属于青少年期,最听同学的话,其中,十三至十五又称为青春期前段,十六至十八又称为青春期后段;十九岁以上称为成人,不知是否同意?
恋爱,实在是一件美好的事情,是男女异性相吸相爱最迷人、最动人的一件事情,自青少年到老年遇上了,无不扣人心弦、刻骨铭心的。初恋,是指每一个人一生当中的第一次恋爱,虽然青涩的初恋所带给人的痛苦及快乐并不大,但是它对于每个人所留下的印象深刻、影响深远,却是无与伦比的,所以说最难忘的是初恋情人。然而,初恋一举成功能够结成配偶的机率不大,很少超过百分之三十吧!
早恋,是指初恋的时间太早了,在成年之前的青少年阶段发生的初恋均属于早恋。早恋的特征是来得早,退得也早,能够修成正果结成配偶的机率更少,很难超过百分之十吧!
按理说正常的恋爱,理想时期应该是在十九岁以后的成年,因为此时个人的身体及心智各方面方才发展完成,比较具有安定性或稳定性。但是,天下事不按牌理出牌的所在多有,更何况,哪个少年不多情?哪个少女不怀春?我粗估有百分之八十的男女在青少年时期,或多或少会有早恋的事情,可见得那是无法阻挡的一种现象,因为感性往往会战胜理性啊!
既然早恋是挡不住的现象,那又何必禁绝它?何不顺势疏导它?甚至辅导它呢?所以,在初中及高中阶段,躁动的青春确实应该加以引导上正确的交友之途,结交异性朋友也是一种社交礼仪。
古代人说要发乎情止乎礼,现代人说要懂得保护自己、保护对方。如此说来,早恋也未必全是坏事啊!不管是女或男孩,在交往过程中的首要课题,就是要懂得保护女孩,千万不能让女孩在早恋的青少年时期怀孕,那样将会很大程度的妨碍或影响女孩的一生及前途。为了确保不让女孩怀孕,最安全的做法是千万不要有性行为,不能跨越女孩的那一道最后防线,不是吗?因为不成熟的避孕,无法保证万无一失啊!
我个人的看法是,早恋根本无法禁绝,倒不如承认它的存在、认识它的现象、预防它的祸害,何况外国大都如此对待它,不也是很好吗?早恋未必是弊大于利,但恐怕也不至于利大于弊,折中和持平的评价,应该是利弊各半吧,端看各人所处的现实状况而论。早恋不稀奇,只要把握个度就没有问题。但是,怎么样个度呢?我以为千万不能让女孩怀孕,最好不要有性行为。如果是两人异性相吸,互有好感互相认识,相约逛街购物,一起讨论学习与人生,团体出游要告知父母,均属适度;拉拉小手,唱唱小曲,均无不妥;至于接吻及拥抱最好避免,性行为肯定要明白的拒绝。你可知道为什么每到暑假结束后就是一波堕胎的高潮呢?那便是因为小青年情不自禁、意乱情迷之下,不能勇敢的拒绝好奇、尝试及诱惑。结果一旦跨越那道防线之后,有了肉体关系的两人便会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发挥及体验那种本能了!为人父母担惊受怕的,最是不能看见这一幕啊!岂不知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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